隨著美國芯片制造商高通與蘋果的矛盾進一步演化成為了大家都關注的事件。畢竟用蘋果iPhone手機的人比較多,而iPhone芯片則是由高通所制造,它們之間矛盾的展開無疑會對iPhone手機的生產銷售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響。而它們之間的矛盾起源于專利于知識產權,那么,同樣作為企業的東莞行星減速機廠家對知識產權有什么樣的理解呢?
眾所周知,知識產權作為無形的財產一直被各大企業所重視。首先我們得明白知識產權的定義,我們東莞行星減速機廠家是這樣理解的: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exclusive right)。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于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在高通與蘋果專利的這場官司中,蘋果CEO庫克試圖把高通的業務準則比作“就好像買一個沙發,需要根據屋子的大小來收費”。并且蘋果還表示,作為制定蜂窩基礎標準的廠商之一,高通對蘋果的收費是其它專利授權方要價的5倍。東莞行星減速機廠家認為,蘋果把高通的貢獻最小化了。研究機構Futurum分析師Daniel Newman認為,高通為開發出支持iPhone的關鍵技術已經花費了上百億美元的研發投入,而現在蘋果希望不付錢就坐享其成。
所以從高通與蘋果的這場專利博弈中,可以看出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而我們東莞行星減速機廠家也做出了自己分析。東莞行星減速機廠家想通過描述這一事件告誡大家:在企業發展的同時也要注重知識產權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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